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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制度
   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
    日期:2015/5/18 14:02:58    访问量:1599


      为健全公司采购管理制度,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    一、公司物资采购由综合部负责,其他部门协同配合进行。公司机关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综合部负责采购。服务区、加油站除紧急物资外,其他物资实行季度申购。
      二、单项支出在5000元以上(含5000元)的项目或采购,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指派项目组成员实施;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(含10000元)的项目或采购,必须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并指派项目组成员实施。单批次采购超20000元的需签订购货合同,经公司合同审批流程审批。未经批准任何个人单独洽谈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。
      三、各部门申购物资应填写“请示单”,并详细列出物资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估算价格、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。紧急采购时,应在“采购申请单”上注明“紧急采购”字样,以便及时处理。
      四、综合部按照审批完成的“请示单”,实行询价、比价、议价,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,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,拟写采购方案,在采购之前逐级进行审批,方能进行采购。
      五、采购必须坚持“秉公办事、维护公司利益”的原则,并综合考虑“质量、价格、服务”的竞争,择优选取。采购时应要求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。
      六、综合部要认真做好所购物品的品质、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货进度的控制,做好每次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。物资到库后,采购人员要及时对物资的品牌、规格型号、数量进行检验。下发各部门的物资由各部门现场签收。验收中的不合格物资,采购员负责及时与供应商进行沟通,及时进行退、换货处理。
      七、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,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、回扣或贿赂;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做出不适当行为者,给予辞退,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      八、其它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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